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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中心)部门简介


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中心)部门简介


根据《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关于印发<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重人科〔2018〕139号),撤销继续教育中心(处级建制),成立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中心)(处级建制),将原继续教育中心人员及职能划归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有:

1.统筹、规划学校教师教育发展。

2.协调各二级学院教师教育专业发展的规划与管理。组织协调各学院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修订等工作。

3.协助评估办进行师范生专业认证。

4.协助人事处对新进教师入职培训和考核。

5.组织在职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各项培训。

6.组织学校教师和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

7.负责学生教学技能训练课程的组织和实施。

8.组织协调各学院教育硕士点培育和建设工作。

9.教师教育专业教师教学研究及各项活动。

10.统筹、协调各学院培训项目、证书考试、职业技能竞赛和新项目拓展工作。

11.组织和管理学校辅修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等业务。

12.制订和修订我校继续教育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13.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