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中心)
师范教育科(教师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 统筹、协调学校师范专业建设和教师教育工作。
2.协助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进行师范专业认证工作,组织审定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
3.负责管理、建设学校教师教育平台课程和教师教学技能实训中心。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和教师教学课程教师教学研究。
5.负责组织学校教师和师范生的教学技能比赛。
6.协助招生处开展教育硕士点培育和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师范生教师资格证认定组织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